十堰市张湾区院审查批捕一起涉案金额达七千余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大案
2011年1月25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自赢、李俊、张旭阳、方玉川、王军、焦平、王义淼等七人。通过此案,该院还于3月2日立案监督并批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卢奇。这是该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批捕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经查,自2010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根(在逃)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马庄乡李庄村开设两个地下卷烟窝点,由犯罪嫌疑人王义淼将烟丝加工(俗称配丝)好后拿到该卷烟窝点,雇请张旭阳、李俊、刘自赢、王军、焦平等技术工人将配丝生产加工成白条烟支,然后将白条烟支运至犯罪嫌疑人方玉川的包装窝点包装成成品假烟,之后销往全国各地。其中张旭阳承包王根的两台烟机生产白条烟支,李俊和刘自赢共生产了价值5700余万元的烟支30余万斤,王军和焦平共生产了价值1700余万元的烟支9万余斤;王义淼给张旭和李俊二人共配烟丝4000多斤,价值15万余元。
2010年10月23日凌晨,李俊和张旭阳等人雇请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司机张安民(已被取保)将生产出的价值25万余元的假烟交给李俊的妻子江永娥销售时,在郧县柳陂高速公路出口附近被十堰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当场查获。同年12月18日,十堰市张湾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河南省叶县马庄乡李庄村查获了43万余元的烟机和张旭阳价值32万余元的假烟,12月23日又在叶县查获张旭阳用于包装假烟的冒卷烟商标3500件。
经核算,犯罪嫌疑人刘自赢等七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并查获价值100万元的制假烟机、假烟及3500件假烟商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武汉市院批捕一起涉案金额达四千余万元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
近日,武汉市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捕了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夏玉蓉、刘建权、沈三久、吴昊。据悉,该案共查扣各类涉嫌假冒的茅台、五粮液、张裕、王朝及芝华士等酒类9654件,70834瓶,查扣金额达4000余万元,这是武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的重大战果。
经查,2008年8月至今,为获取非法利润,犯罪嫌疑人夏玉蓉分别租用5处民房做为存放假冒茅台、五粮液白酒、假冒张裕、长城红酒及假冒芝华士等品牌洋酒的仓库,伙同犯罪嫌疑人刘建权、沈三久、吴昊、吴剑鸣(取保候审)等人,以武汉阳阳商贸公司名义,在硚口区江汉一桥万丰食品城128号门面销售假冒上述品牌酒类。经过四川省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英国国际洋酒协会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此案在批捕过程中,因该案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转移仓库行为,相关涉案人员的犯罪金额可能难以确定,故该院提出了相关的补充证据的意见。同时,除已报捕的人员外,该院还建议公安机关查清运输和仓储环节实施了相关行为涉案人员的涉案事实。目前,相关人员正在进一步追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