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夜晚,夷陵区商务执法大队联合公安、畜牧兽医等部门,出动执法车辆9台、执法工作人员28人,其中龙泉派出所出动警车2台、干警8人,一举端掉龙泉镇梅花村一制售病害猪肉产品的私屠滥宰窝点,现场查获并收缴已屠宰剥皮和冷冻的问题猪肉产品1.4吨、待宰的病害猪和死猪13头,共计2.8吨,并依法收缴了屠宰工具,捣毁了私设的屠宰设施。
据初步调查,该窝点业主周某系重庆人,现承包龙泉镇梅花村一村民的鱼池,其利用鱼池看守房屋从事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已有一个多月时间,而且主要是制售病害猪肉产品,产品主要销往了宜昌市城区。周某制售病害猪肉产品的行为较为隐蔽,收购病害猪、死猪用的是装有封闭货箱的车辆,屠宰、剥皮、交易全部是深夜进行。同时,作案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何时收到了病害猪和死猪,就会发生制售病害猪肉产品的行为。
三部门对该案的查处十分重视。近月来,根据当地村民的举报线索,区商务执法大队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专班人员对该案展开了多次调查与布控。16日夜晚的联合行动,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作了周密安排部署,调动了全大队的执法队员,分管副局长和屠管办主任现场指挥。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亲自调度警力,有效控制了暴力抗法行为,保证了当晚联合行动的顺利展开。
12月17日下午,区商务执法大队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对收缴的2.8吨病害猪、死猪及其产品作了无害化处置。区商务执法大队与公安、畜牧兽医部门正在对该案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